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心)“李法官,公司已收到10棟202業主四年的物業費,而且還預存了兩年的物業費,我們的案子申請撤訴!感謝法官為我們解決了大難題!”劉某將撤訴申請書交到李法官手中,握著法官的手激動地說道。
原來,在今年10月份平江縣某物業公司到平江縣人民法院起訴業主林某拖欠物業公司2017年1月起2022年12月31日四年的物業管理費。平江縣人民法院李春蘭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與原、被告雙方進行電話聯系并確定時間進行庭前調解。李法官在庭前調解中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后,發現業主林某長期不繳納物業費的原因是業主林某的家所處樓棟臨近小區運輸垃圾的中轉站,且屬低樓層,每天清晨五點左右物業公司運輸垃圾的車輛便來往運輸垃圾桶,作業引發的聲響影響業主林某休息,林某多次與物業溝通未果后只好采取拒交物業費的方式來對抗,物業公司也以業主未交物業費為由不進行調整作業時間,雙方就這樣一直僵持了好幾年。
李法官在掌握了雙方的爭議焦點后,立即與物業公司積極溝通,希望物業公司樹立服務理念,及時采納業主的合理意見,立即先更換運輸垃圾的時間,減少作業的噪音,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另一方面,對業主進行法理情全方位的勸導,讓其了解物業的服務管理工作及業主應承擔的義務。最終在李法官的見證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物業公司調整作業時間,減少作業噪音影響,業主林某也繳納了之前拖欠的物業費,且根據現在小區物業公司舉辦的預存物業費送禮品的活動還預存了接下來兩年的物業費,至此糾紛圓滿解決,便有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居民對小區居住環境和物業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大、矛盾多的問題日益凸顯,“小物業”牽動著“大民生”,平江縣人民法院及時關注此類案件,力將矛盾化解在庭前,做到“案結事了”、“事心雙解”,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體現了法院助力企業發展的司法力度和溫度。
接下來,平江縣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強化信心、匠心、熱心、誠心和恒心,不斷提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專業水平,努力為企業的高質量發展、群眾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助力添彩!
責編:馬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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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